洛阳市供销社迅速采取措施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
时间:2019-02-14 16:18:04 来源:洛阳市供销社 返回首页
2月13日省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,洛阳市供销社迅速行动,传达会议精神,抓好工作落实。
一是迅速向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、市社直属各单位特别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,传达省、市会议精神,并下发工作通知,要求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大局意识,迅速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。
二是要求全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当地安监、公安等职能部门规定,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仓储、运输、批发和零售工作,严禁在城市建成区等禁限放区域设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,严禁出现流动销售或隐蔽销售现象。
三是发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横幅、宣传栏、微信等多种形式,在系统内外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意义和作用,营造良好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氛围,形成落实禁限放规定的强大合力。
四是督促指导全系统烟花爆竹企业抓紧清盘库存,及时与生产厂家协商,对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进行清退或销毁,同时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、艰巨性,积极进行市场调研,利用原有仓储设施,谋划企业经营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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