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委、省政府印发了《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、《法治河南(法治政府)建设考核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方案》)。1月24日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《实施方案》和《考核方案》的出台进行解读:未来5年,我省将通过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“两个抓手”,刚柔并济,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
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“路线图”
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海云介绍,“《实施方案》是我省制定的第二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,为我省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‘路线图’和‘施工图’。”
《实施方案》共包括10个部分。第一部分明确了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。第二部分至第十部分,明确了“健全八大体系”和“五大落实机制”。
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武宝山介绍,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我省将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,通过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“两个抓手”,刚柔并济,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,推进执法岗责体系建设,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,完善行政执法程序,逐步规范行政确认、行政给付、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,使刚性抓手更“刚”。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、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,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,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等,让柔性抓手更“柔”。
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评分依据
“为实现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,示范带动法治河南、法治社会建设,省委、省政府将原来的依法行政考核升级为法治河南(法治政府)建设考核。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胡奎介绍。
《考核方案》明确了7类考核对象,包括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;省纪委监委机关、省委工作机关及其管理的机关;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、省政协办公厅;省政府办公厅,省政府组成部门、直属特设机构、直属机构,部门管理机构;省法院、省检察院;群团机关;中央驻豫单位。考核内容为加强党的领导、共同职责和分类职责三大部分,包括推进依法执政、推进科学立法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、推进公正司法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个方面的26项内容。
此外,考核方式上也有变化,在依法行政考核已有的5种考核方式基础上,增加了监督督察、网络检索两种方式,增加了神秘办事人体验和政务服务平台社情民意收集,突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