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近期至2022年,中期至2035年,远期展望至2050年,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、综合性、指导性文件。
《规划》指出,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,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,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。
《规划》强调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,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障,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。要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,制定见实效的重大政策,坚持积极应对、共建共享、量力适度、创新开放的基本原则,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。
《规划》明确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,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基础持续巩固,财富储备日益充沛,人力资本不断提升,科技支撑更加有力,产品和服务丰富优质,社会环境宜居友好,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,顺利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。到2022年,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;到2035年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;到本世纪中叶,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。
《规划》从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。一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,二是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,三是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,四是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,五是构建养老、孝老、敬老的社会环境。
《规划》要求,坚持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,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、负总责,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,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。推进国际合作,推动与“一带一路”相关国家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对话和项目对接。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综合创新试点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、实施监管和考核问责制度,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,确保规划落实。